

近年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车辆的出入管理
1、所有进出校门车辆须凭车辆通行证方能出入,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登记。
2、无通行证的车辆禁止入校,车辆应停在校大门外停车场。
3、外来车辆有需要进入校园的,须有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前来指引,并在门卫处接受检查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
4、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出门证明放行。
5、学院东门为礼仪门,所有进出学校的车辆一律从学校东门出入,教职工及学生一律从南门出入。
6、所有送货车辆进出学校时间为:上午8:30—10:00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到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驶。
3、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须停放在办公楼前停车场;学生电动车、自行车须停放在学生宿舍楼前后人行道上及9#10#宿舍楼中间广场。商业街经营户电动车、三轮车须停放在8号学生宿舍楼东侧停放点。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四、注意事项
(一)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二)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财产损失的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三)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造成伤害事故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保卫科
20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