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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维修管理须知(拟定)
来源:后勤处 发布人:王玉通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8/11/22 14:22:04

为规范学院后勤服务管理,确保各类后勤服务及时到位,为广大师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后勤服务原则
1.1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树立为理工学院服务的思想。设备及工具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无故损坏、不私自外借,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院后勤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学院各种设施、水电、办公用品等维修和保养工作,凡涉及安全事故、安全隐患或对教学、行政、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维修必须第一时间抢修,其它普通维修相应推后。
1.2普通维修按报修时间先后依次进行,除工作量较大、维修日程已排满必须推后的维修以外,一般工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1.3因本单位无法维修的,需由社会专业维修施工队协助的维修项目,可由维修工进行申请外委。
1.4凡属私人所有维修设施需维修的项目,原则上自行解决;若确需由维修部门维修的,由维修部门核实其实际维修成本。

2.公共管理意识

2.1各办公室人员配合维修部门应随时检查各公共区域的设施情况,发现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报修,同时填写《维修单》,由办公室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2.2存在安全隐患或非常紧急情况电话报修,物资管理中心当日安排维修或采取相应措施

3.维修流程
3.1物品损坏待修请到物资管理中心4号窗口进行报修登记 .

3.2维修工根据报修内容准备维修材料或确定是否能校内维修,校内能维修,且不需要购买配件(或配件有库存),根据报修时间先后依次进行处理。

3.3在接到各部门或者个人的报修情况后,若无特殊情况在二十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迅速查明情况及时维修,同时填写《维修通知单》,写明报修部门、维修情况、维修所需物品、数量、维修时间、损坏物品金额等,维修完毕,报修人签字验收证明,注明维修情况质量及维修时间以备考核。
3.4若属抢修急需设施,应迅速通知物资管理中心采购,采购部门必须尽快供应给维修部门:维修部门在维修完毕后,报修人签字验收证明,注明维修情况质量及维修时间以备考核。


 
下一条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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