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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后勤处 发布人:张岚岚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8/6/6 10:49:21

  

  为加强学院各办公场所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器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办公环境,现将各办公室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中央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行政部门负责空调使用管理,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除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中央空调主机。各使用分体空调的教职员工,不得私自拆装空调面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由此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
  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加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为做到节能降耗,空调必须达到相关规定条件方可开启。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非工作时间不得使用空调,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
  三、学院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需使用人员赔偿费用。
  四、使用条件 夏季:当气温连续超过32C且室内体感明显闷热方可开启制冷,空调温度设定26C,不得低于此温度; 冬季:当气温低于5C且室内体感明显寒冷方可开启制热,空调温度设定22C,不得高于此温度。
  五、使用要求
  1、空调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需要使用必须申请,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窗,不能在开空调的室内吸烟,严禁开窗使用空调。下班要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长时间(30分钟以上)离开时,应关闭空调,以保证节能减排效果。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上午、下午需各关闭空调半小时(尤其是冬季)进行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六、违规情况处理
  1、行政部门]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凡发现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对违反规定者罚款人民币50元人次。  
  2、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行政管理部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校,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管理维护及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的部办公室负有保管保护的责任。
  2、如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报至行政管理部门]并由行政管理部门]联系维修。
  2、如涉及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使用的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行政管理部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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