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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物资申购办法
来源:后勤处 发布人:李鹏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6/5/18 8:33:06
 物资保障是完成后勤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物资有序快速申购,是后勤高效灵活运转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后勤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后勤处房产物资中心是承担物资供应的报批、选购、供应和管理的责任单位,后勤处使用物资的有关部门为物资申购和领用的责任单位。
二、物资申购单位,首先到房产物资中心领取、填写物资申购单,并持单分别经后勤处长和后勤院长签批,然后将物资申购单送返后勤处房产物资中心。
三、房产物资中心主任持单报主管物资院长审批。如获批,尽快安排采购供应;如未获批,应及时向后勤处长说明情况。
四、如超过48小时,尚未完成物资申购程序,房产物资中心主任应向后勤处长反馈物资申购进展情况,以便调整工作安排。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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